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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伦敦往事(第1页)

  (序)

  “你住在伦敦什么地方?像是你这样的富家子弟应该在伦敦是有住所的吧?”

  “肯辛顿区。”(此区位于伦敦中心,较为高级)

  “哦,当然是那里了,富家公子嘛!即使不是纯正的伦敦音来自外地但是一定会在伦敦购宅!”罗宾先生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他撇了撇嘴,讽刺地嘀咕道,“那太好了,我们就到那里去吧!”

  “嗯,好的。……喂,等等,我为什么要把你带到我的家?”

  J生出了引贼入室的警惕感,他在考虑要不要把汉弗莱警官叫回来顺便报个案。

  “因为旅馆里已经不安全了,而且我们得手后需要有个隐秘之所来体会胜利的喜悦啊!”罗宾先生眨巴着眼睛说。

  喂喂,你干什么随随便便把别人的家当成你自己的家?还有,我们要去干什么?什么叫做得手!

  “当然是解决你那本书的问题!我们不是合作的伙伴吗?”罗宾先生好像完全猜出了他的心思,笑嘻嘻地说。

  对了,还有这件事!J叹了口气,好吧,为了那本原版,我忍!

  (一)

  汉弗莱先生表情愁苦,额头上的抬头纹堆得如同一道道梯田,活脱脱一只忧郁的沙皮,估计他家的狗狗们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很欢喜。

  令汉弗莱先生如此郁卒的原因无它——他的**外加手铐统统消失不见了,在他从土耳其浴室出来的时候,发现储物柜里的东西都不翼而飞,唯一万幸的是,警用手枪没有被人拿走!

  **莫名的丢失,各项重新申请的报告加起来的长度大概能到月亮上去,他似乎已经能看到上司那责难的眼神和同僚们嘲笑的目光。

  万幸在于警用配枪没有丢——汉弗莱先生就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衣服证件不要枪?

  怎么还想有人偷你的枪?啊呸!——汉弗莱先生急忙摇头甩掉这可怕的想法。

  只是……他认识的小贼虽多,最近结下梁子的却就只有一个,那个人怎么想都太可疑了啊!

  于是乎,他气势汹汹地跑去问罪。

  可惜221B的对面早已人去楼空——怎么可能有人在傻乎乎的等着你啊警官!

  而221B也并没有发生什么罪案,汉弗莱先生一直担心那两个人模人样的贼是惦记着对面展出的珍贵的原版(不得不说,他真相了),但是一直到展览的结束221B也没出什么问题,他觉得自己是多心了——你放心的有些早啊警官!

  展览结束的那天汉弗莱先生还特意去了221B,他看到那位拥有福尔摩斯原版的还拥有爵士称号的先生小心翼翼的在自己一位殷勤的同僚手中接过自己装书的箱子然后钻进自家的黑车前并没有出现任何意外后,他放心了。

  也许,那两个人会住进221B也许只是个巧合。

  总之这里一切都好,没人打扰福尔摩斯先生的宁静,汉弗莱先生觉得自己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了。

  虽然警局里还有一堆焦头烂额的事情等着他,比如去打丢失物品的各种报告,比如要去后勤那个刻薄的老女人那里领新的*手铐,比如又发生的一起开膛案。

  是的,开膛手昨天又犯案了,犯案地点就在贝克街的隔壁的布兰福特街,而且情节非常恶劣——这次的案发现场甚至让许多老手都呕吐了出来。

  这么快的频率连发大案,汉弗莱先生觉得在电视转播中被媒体围攻的苏格兰场的头子的脸都是青的,盛怒之下,伦敦警局里人人自危。

  显然,开膛手加快了作案的频率。

  证明你们的愚蠢!

  杰克

  这是现场的留言。

  警局的心理学家说这是凶手对于有人敢于模仿他的愤怒,加快了作案的频率是对警方的挑衅。专家们理论说了一大堆,可汉弗莱先生只觉得恶心,无论是那个草菅人命的Jack或者是那几个夸夸其谈的心理学家——他们只想到自己,没人想到那个被分尸的可怜女人!